膀胱癌放射治疗在临床上应用的并不是很多,主要是由于膀胱癌的放射治疗结果不理想,并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,目前主要用于晚期肿瘤病人的姑息治疗,或手术、化疗病人的辅助治疗。对于膀胱癌的放疗,可根据不同的肿瘤类型、浸润深度采取四种形式,分别是体外放疗、组织内放疗或腔内放疗和术中放疗。
1、体外放疗:是很常用的一种方法,适用于肿瘤已经有浸润,甚至向膀胱外浸润的乳头状癌和未分化癌病人。 其原因有二:①可消灭术后残留的微量癌细胞;②可减少手术时癌细胞向淋巴管和血管播散的机会,并降低已播散的癌细胞的存活的可能。
2、组织内放疗:以放射性Au、Ra和Ta制成针状,通过手术或膀胱镜直接种植于膀胱壁内,发挥持续放射治疗的作用。主要用于鳞状细胞癌的放射治疗,近年来膀胱移行上皮细胞癌用组织内放疗取得较好的效果。因这种肿瘤对放疗不敏感,用体外放疗如欲获得需要很大剂量;使肿瘤周围正,常组织受到严重损害。但组织内放疗可使肿瘤周围正常组织受到非常大的剂量,而其周围脆弱'的组织和器官不会受到明显损害。
3、腔内放疗:在气囊导管的气囊内放置固体或液体状放射物质,然后置入膀胱腔中央,发挥放射的治疗作用。此外,也可以用放射性胶体直接注入膀胱腔内照射。腔内化疗的缺点为膀胱挛缩以及严重出血,其治疗结果也不高,故目前很少有人采用。
4、术中放疗:与组织内放疗相同,可使肿瘤受到较大的放射剂量而其周围正常组织所受损害很小,因而提高了放疗结果。
患者在膀胱癌治疗时应慎重选择膀胱癌放射治疗,遇过应用不当会加重病情的发展,而其产生的不良作用可以用中医药治疗来缓解,不会损伤人体的正常组织细胞,正好拟补了放、化疗所带来的不良作用,从“瘀毒”入手,携“四法”抗癌从肿瘤发病的源头入手,抑制肿瘤生长,并能防止肿瘤的复发和转移。多方面对患者的身体进行调理,曾庆自身的承受能力和抗病能力,从而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了治疗的效果。